1、心電監護在心肺復蘇過程中應做好心電監護,為把握病情和指導搶救治療提供依據。監護電極應置于不妨礙實施復蘇操作的部位,監護屏幕置于醫生便于觀察的位置。嚴密觀察心率、心律、血壓的變化,注意病人的意識狀態、瞳孔變化并做好記錄。
2、呼吸道的管理應由專人管理,醫|學教育網搜集整理及時吸出呼吸道的分泌物,以免影響藥物的吸收。
3、輸液通路的管理及用藥應由專人抽藥,專人推藥,專人填寫搶救記錄,搶救過程中,認真執行查對制度,避免用錯藥物。對醫生下達的口頭醫囑應復述一遍,確認無誤后方可執行,并保留安瓿,以便搶救后再次核對。
4、加強基礎護理心肺功能建立后務必予以翻身,最少2h一次,必要時按摩受壓處,促進受壓組織血液循環,以預防壓瘡發生;留置尿管,注意觀察尿液的顏色、量的變化,記錄每小時尿量及24h出入量,注意有無腎功能不全;每日進行口腔護理2次,預防口腔感染;眼睛不能閉合者,用凡士林紗布覆蓋。
5、療效觀察在心肺復蘇過程中,要嚴密觀察患者的心率、心律、血壓、瞳孔、面色等變化,如心電監護示心率恢復時則心肺復蘇有效,否則應查找無效的原因,繼續搶救30min,仍無效或臨終癥狀逐漸明顯,可考慮放棄搶救。